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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能网2022-12-28风能利用风洞与风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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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利用系数产生原因,风洞与风能利用,风能利用制作方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能利用系数产生原因,风洞与风能利用,风能利用制作方法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09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主持,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2年09月25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严俊旭先生、朱彬先生、吴淑红女士、马龙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为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李宝山先生、何焱先生、周昌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为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以上二个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0月17日(周一)下午14:00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二个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0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严俊旭先生、朱彬先生、吴淑红女士、马龙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宝山先生、何焱先生、周昌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任董事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周昌生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原董事会各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严俊旭先生,1969年出生,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荣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上海天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上海安顺船务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太仓天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等职务。

  严俊旭先生通过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以及直接持股共计543,698,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6%,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严俊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严俊旭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朱彬先生,1978年出生,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法国国立南锡矿业工程师学院,材料科学硕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书。曾任职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先后担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战略投资总经理。

  朱彬先生因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2万股,直接持有公司20.0013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朱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吴淑红女士,1980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泓梓(上海)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淑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淑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淑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马龙飞先生,1988年出生,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青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极石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隐林控股(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碳为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绿创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绿创顾问管理(海南)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北京远润绿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远润绿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青域合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等职务。

  马龙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龙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龙飞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李宝山先生,1953年出生,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可再生能源研究规划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曾任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农业部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科技部高新司副处长、处级调研员、副巡视员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等。

  李宝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宝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宝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何焱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逻辑学硕士。历任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能景顺罗斯(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

  何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何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何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周昌生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宝钢集团梅山公司财务处资金部副经理、上海百利安集团财务部经理、申能集团审计部副部长、上海申江特钢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安徽芜湖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审计师、申能融资租赁公司监事会主席等。

  周昌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昌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昌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网络投票:2022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座1203大会议室。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需遵循上海防疫规定。

  1、上述议案1-3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 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0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或邮件发送至会议联系人邮箱)。信函、传真或邮件发出后,请致电会议联系人进行确认,以免出现登记信息未送达的情形。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座12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7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09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谢萍女士召集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09月25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谢萍、蔡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09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谢萍女士、蔡舟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静女士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关于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原监事会各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萍女士,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曾任职于安徽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安庆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安庆昌德会计事务所、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处担任职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谢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蔡舟先生,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苏工业学院。现任本公司监事、设备事业部市场销售中心总监。

  蔡舟先生因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2万股,直接持有公司0.33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份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蔡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蔡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0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同意选举王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谢萍女士、蔡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静女士,1977年出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任职于海游集团、天华建筑设计公司、韩国新世界株式会社、万丰房地产开发公司、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法务总监、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北师大企业家刑事犯罪研究中心专家顾问、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静女士因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3.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